改革前沿: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与发展

一、开办探索 领取口令

发布时间:2019-06-25 10:41:37

●吴南生质问中共汕头地委的领导们:“我们当年豁着性命扛起枪杆闹革命,可不是为了换取眼前的这样一幅江山啊!”

●王全国说:“我们迫切要求进行体制改革,使地方在中央统一计划下,省、市、自治区真正有一级计划、财政、物资。”

●习仲勋的汇报得到了政治局委员们的赞许和支持,广东可以先走一步,中央、国务院下决心,想给广东搞点特殊政策,与别的省不同一些,自主权大一些。

● 开办探索

共和国故事・改革前沿广东提出开办加工区

1978年,中国高层领导人一改以往很少出访的惯例,形成了一股出访热,一年中有13位副总理和部分副委员长以上的领导人,先后21次访问了51个国家。

在这这股出访热中,领导人的出访方向主要有两个:西欧、港澳。

这些地区以往都被看作是代表资本主义的,而此时领导人如此频繁地访问这些国家和地区,无疑在向人传达着某种信息。

果然,这一年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于是,改革开放就成为了当时最紧迫的任务。

1979年新年伊始,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吴南生前往汕头等地,传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

到达汕头后,进入吴南生眼帘的除了贫困和落后,便是在破败的街道上四处漫溢散发着臭气的粪便。

看到汕头的落后,吴南生质问中共汕头地委的领导们:“我们当年豁着性命扛起枪杆闹革命,可不是为了换取眼前的这样一幅江山啊!”

此时,吴南生想起一位海外的朋友为他出的主意,那位朋友问他:“你们敢不敢办像台湾那样的出口加工区?敢不敢办像自由港这一类的东西?如果敢办,那就最快,你看新加坡、香港,他们的经济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此刻,看到汕头的景象,再回想到那个朋友的话,吴南生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

夜已经深了,而吴南生却没有丝毫困意,经过长时间的思虑后,吴南生拿起笔,开始给广东省委写了一封电报。吴南生在电报中写道:

仲勋、尚昆同志并报省委:

汕头地区劳动力多,生产潜力很大,对外贸易、来料加工等条件很好,只要落实政策,调动内外积极因素,同时打破条条框框,下放一些权力,让他们放手干,这个地区生产形势、生活困难、各方面工作长期被动的局面,三、五年内就可从根本上扭转……

这封只有1300字的电报,后来被人们认定为是中国创办经济特区的先声。

收到吴南生的电报后,广东省委办公厅负责人陈仲旋非常重视,他马上让办公厅“即打印,发常委、副主任”。

1979年2月28日,吴南生回到广州后,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就亲自上门,同吴南生交换意见。

3月3日,也即是吴南生回到广州的第三天,中共广东省委召开常委会。

在此次常委会上,吴南生的关于提议在汕头开办出口加工区的想法,获得了常委们的一致认同。

同时,在此次会上,广东省委还认为广东有两大优势: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只要中央在经济政策上给与广东充分的自主权,广东就可以完全利用这两个优势,加快广东经济发展的步伐。

因此,广东省委认为,不单是在汕头办一个出口加工区,还应该在珠海、深圳也办。

最后,广东省委决定,把开办出口加工区的想法报告给中央。

1979年4月2日下午,广东再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由省委第二书记杨尚昆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除省委常委外,还有有关经济部门的负责人。

此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广东省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起草的《充分利用广东有利条件、开展对外技术交流》的汇报,当吴南生正要走进会场时,一位女秘书叫住了他。

女秘书神情紧张,悄声说:“吴书记,我有些怕。”

吴南生问:“你怕什么?”

女秘书环顾了一下四周,才说:“我怕您被抓起来。”

事实大大出乎这位女秘书的意料。吴南生不仅没有被抓,他的发言还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在会上,吴南生激动地说:“要向中央提出几个大的要求,要中央下决心让广东先走一步,搞几年,待有了经验,如认为可行,全国可以推广。”

常委们听了吴南生的发言后,大家认为应该请示中央考虑广东的特殊情况,让广东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一先走一步!为此,常委们提出了具体要求:

1、对广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审批权适当下放,对外汇分成更多地予以照顾,对资金、物资的安排大力给予支持;

2、将深圳、珠海和汕头市的�石、达濠三地划为对外加工贸易区。

就这样,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最早发出了希望改革的呼声。中央讨论决定开办特区

1979年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和主管经济工作的负责人,中央党政军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主管经济工作的省委书记王全国和一位抓农业的省委常委,出席了这次中央工作会议。

4月7日上午,在中南组的讨论中,王全国提到经济上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时,说道:“主要还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地方权力过小,这个问题不解决,扩大企业自主权也是难于解决的,地方没有多大的权力,还有什么权力分给企业呢?”

同时,王全国还提出:“我们迫切要求进行体制改革,使地方在中央统一计划下,省、市、自治区真正有一级计划、财政、物资。”

4月10日,王全国再次发言。

在发言中,王全国明确提出,对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审批权限适当下放,对外汇分成更多地给予照顾,对资金、物资安排大力给予支持。

最后,王全国还代表广东省委建议,运用国际惯例,将深圳市、珠海市和汕头市划为对外加工贸易区。

4月24日,王全国又一次发言,他明确提出关于中央与地方分权等问题。

小组讨论结束之后,中央政治局在中南海,听取各小组召集人的汇报。

汇报开始后,作为中南组的召集人,习仲勋对政治局委员们说:“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先走一步。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各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

习仲勋表示,如果中央能够给广东一些在经济决策上的权力,广东早就发展上去了。

接着,习仲勋接着讲了广东的经济现状和广东省委关于广东开放、搞活的设想。

在汇报中,习仲勋重点提到了广东省委要求中央在深圳、珠海、汕头划出一些地方实行单独的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并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

习仲勋的汇报得到了政治局委员们的赞许和支持,广东可以先走一步,中央、国务院下决心,想给广东搞点特殊政策,与别的省不同一些,自主权大一些。

4月底,在向政治局汇报之后,叶剑英向广东省委提出,应该向邓小平作一次汇报。

于是,广东省委的领导就来到了邓小平的家。

当听到广东要开办“贸易合作区”时,邓小平明确表示支持,他还说道:“就叫特区嘛!陕甘宁就是特区。”

听到邓小平的支持后,大喜过望的习仲勋“得寸进尺”,他“趁机”要求中央解决配套建设资金,他对邓小平说:“中央给点钱嘛。”

邓小平微笑着说:“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有了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开办特区工作的步伐就加快了。

中央工作会议后,根据各组的发言和建议,又根据邓小平同志的倡议,很快形成《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在“要充分发挥广东、福建两省的有利条件”一节中指出:

广东、福建两省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发展对外贸易的条件十分有利。中央规定,对这两省要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让他们在开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加速发展地方经济方面有更广阔的活动余地,为国家四个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回到广东后,广东省立刻成立了由王全国、曾定石牵头的起草小组,具体负责起草《汇报提纲》和《关于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出口特区的初步设想》。

5月中旬,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谷牧,率领中央工作组来到广东、福建。

谷牧此行的目的主要是和两省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专家共同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共同起草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文件。

1979年5月25日,经过半个多月的反复研究,王全国等人终于起草完毕《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

这个报告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优越条件;

2、初步规划设想;

3、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

4、试办出口特区;

5、切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6月6日,经过讨论研究后,广东省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上报这个报告。

7月15日,中央颁发了[1979]50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

《报告》决定:

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

在特区内,在维护我国主权、执行我国法律、法令等原则下,实行经济开放政策,吸引侨商、外商投资办厂,或同他们合办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对外贸易。

自此,开办特区的帷幕正式拉开了!0颁布广东经济特区条例

1979年5月,习仲勋在对广东省、地、县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时,说出了当时自己的心境,他说:“我的心是一喜一惧。”

对于喜,习仲勋说:“‘先走’也好,‘要权’也好,广东的目的已经达到,能够在实现‘四化’中先走一步,为全国摸索一点经验,这个任务很光荣。”

关于惧,习仲勋说:“惧的是我们的担子很重,任务很艰巨,又没有经验,困难不少,怎样搞好,能否搞好,我是有些担心的。”

在当时,和习仲勋一样担心的可不止一人,而是有一大批人,而最为关键的是,在这一大批担心者中还有外商。

当时,吴南生的一位海外朋友就对他说:“你中国无法可依,无规可行,要人家来投资,谁敢来?特区要同国际市场打交道,就不能开国际玩笑。”

要让外商们放心,必须有法律来保护外商的利益。

事实上,特区的筹划者们,从事情的一开始,就想到了这件事。

在1979年5月5日第一份《关于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出口特区的初步设想(初稿)》中,就明确写道“建议中央有关单位尽快提出一些立法和章程”。

谷牧到广东时,也曾经对吴南生讲:“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搞《特区法》、《特区条例》。”

1979年8月,也就是中央发出50号文件半个月后,《特区条例》的起草工作就开始了。该项工作由吴南生牵头,秦文俊和曾经做过陶铸秘书的丁励松具体负责起草工作。

很快,《特区条例》的初稿就拿出了。

然而,由于吴南生等人对外面的情况不熟悉,思想上的框框又不少,反映在条例中总是同当时世界上举办出口加工区的做法区别很大,不能体现造成吸引力的要求。

后来吴南生回忆说:

外面的朋友看了都摇头,说我们的条例对投资者不是“鼓励法”,而是“限制法”。

为此,《特区条例》又进行了多次修改,等到了12月京西会议的时候,已是11次易稿了。

在起草《特区条例》时,寻找理论依据也是一个重要的工作,为此,很多专家学者做了很多工作。

当时,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已经结束,人们对开放问题的认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但是对于办经济特区这样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许多人还存有疑虑乃至非议。

在这样的一种情势下,在马列著作中,寻找相关言论支持特区,无疑是很有用的,对特区来说,它会是一张很管用的通行证。

于是,一批精通马列的专家学者,被集中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一次成规模地找理论依据的工作就此展开。

当然,理论根据当然要在马列经典著作中去找,这对那些早已熟读马列著作的专家学者来说,并不是多大的难事。

很快,他们就从《共产党宣言》找到马克思关于国家土地应该有偿使用的论述。

同时,理论工作者还举出了列宁的一段关于改革的话。列宁说:

要乐于吸取外国的好东西,苏维埃+普鲁士的管理制度+美国人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的总和=社会主义。

作为伟大革命导师,列宁的话在当时,无疑是权威的,是绝对没有人敢对列宁说“不”的。

于是,当吴南生把列宁的这句话告诉谷牧时,谷牧非常高兴,他笑着连连说:“真是太好了!解决了一个大问题!”

此后,列宁的这段话一直反复不断地为特区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引用和强调。

后来,特区人将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人才以及向海外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法令、法规和政策措施学习,施以了一个冠冕堂皇的词汇,即“资为社用”,其理论依据就是列宁的这句话。

1979年12月17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工作会议上,吴南生汇报了特区条例起草情况。

12月下旬,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关于《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一些情况,负责起草的丁励松,后来回忆说:

这个只有1000多字的法规,是从纯青的炉火中提炼出来的,可以说是字字千钧。它的艰难之处在于:

一是要不要赋予特区充分的自主权,如果不能跳出现行体制之外,特区仍被捆住手脚,开放、改革的试验势必流于空谈;

二是对海外投资者的优惠政策、待遇,如何定得适度,如果在税收、劳务、地价等方面不比邻近的地区有更强的吸引力,人家肯定不会来;

三是困于传统观念,由于担心人们产生不必要的联想,在某些提法上不得不做字斟句酌的推敲。例如:“地租”的“租”字是犯忌的,因为过去有过“租界”、地主“收租”之类的称谓。经过大家的冥思苦想,最后改叫做“土地使用费”,这在当时也是个不小的发明。

当时,开办特区遇到的争议太大,因此《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如果能够得到全国人大的通过,其意义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一开始,吴南生就多次对副总理谷牧说:这个法一定得要拿到全国人大去通过!

当然,吴南生的提议也遭到很多人的反对。当时,全国人大马上就有人提出异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是广东省的地方法规,要全国人大通过,无此先例。

吴南生就针锋相对地说:“特区是中国的特区,不过是在广东办。”

吴南生还说:“社会主义搞特区是史无前例的,如果这个条例没有在全国人大通过,我们不敢办特区。”

同时,吴南生还把电话直接打到全国人大委员长叶剑英的家里。

在电话里,吴南生恳切地说:“叶帅呀,办特区这样一件大事,不能没有一个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批准的有权威的法规呀!”

听了吴南生的话,叶剑英并没有作过多地表示,他只是说了3个字:“知道了。”

当然,叶剑英是支持开办特区的,为此,他在全国人大做了很多工作,他反复地对大家说:

特区不是广东的特区,特区是中国的特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并批准公布实施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

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3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特区鼓励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公司、企业,投资设厂或者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事业,并依法保护其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是特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布标志着深圳的正式成立,因此,后来也把“1980年8月26日”定为深圳正式成立的日子。深圳特区正式挂牌成立

1980年8月26日,炎热的南中国海边小城深圳,响起了一片噼噼啪啪的爆竹声。

在一阵阵欢呼声中,中国第一批经济特区中的第一号特区,即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挂牌成立。

深圳市位于祖国的南疆,广东省南部,毗邻香港。其前身为宝安县的县城。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再加上深圳市重要的侨乡之一,有约40万的深圳籍同胞居住在香港、澳门,还有近30万祖籍深圳的海外华侨和外籍华商,这使深圳在吸引外商前来投资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

早在20世纪60年代,当时的宝安县委书记李福林,就曾经提出“利用香港,建设宝安”,并得到了时任广东省委书记陶铸的支持。

然而,由于中国当时的政治环境影响,李福林的这个口号并没有得到实施。在以后的10多年中,宝安一直处于落后状态。

建立特区前,宝安全县有25%的生产队要吃国家的返销粮,人均年分配还不及香港新界农民10%的收入。

落后的局面,曾经使很多宝安的农民,偷偷向香港等地逃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转变了工作中心,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成了中国的主旋律,此时,具有优越地理位置的宝安县再次吸引了决策者的眼球。在酝酿成立经济特区时,大家首先看中的就是宝安。

1979年1月,宝安县改成深圳市,由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的报告后,广东省委决定将原定的由广东与惠阳地区双重领导的体制,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直属广东省领导。

随着《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颁布,深圳经济特区终于正式成立了。

特区成立后,广东省委指示省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市委共同研究、酝酿深圳经济特区的范围。

经过反复商讨,深圳市委向广东省委提交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和管理的请示报告》。

“报告”把特区范围确定为:

东起大鹏湾的背仔角,往西南延伸至蛇口、南头公社一甲村止的海岸边界线以北,北沿梧桐山、羊台山脉的大岭古、打鼓嶂、嶂顶、九尾顶、髻山、大洋山以及沙湾、独树村、白芒大队以南的狭长地带,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

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一时间,各地媒体都对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纷纷发表看法。

香港《文汇报》称赞道:

这是有意同内地合作投资建厂者的喜讯,也是中外瞩目的大事,蛇口、深圳工业区的出现,无疑给本港的多元化带来一条新途径。

香港《成报》刊登了一位香港大学博士的谈话。这位博士说:

深圳、蛇口辟为工业区后,一是可以使本港工业用地供应紧张的情形减缓。二是由于一些土地昂贵无法在港建厂者转而在蛇口建厂,从而会使香港出现一些新行业,以配合蛇口工业区的发展,使工业多元化有了更广泛的基础。

随着特区的成立,特区的领导机构也逐渐建立起来了。

1980年6月12日,中共广东省委决定,任命省委书记吴南生兼任深圳市委第一书记。

6月13日,以深圳市委第一书记吴南生为代表的深圳市委领导成员走马上任,其中张勋甫为深圳市委常务书记,秦文俊、黄施民、方苞、罗昌仁等人为领导班子成员。

吴南生是广东省汕头市人,中共党员。1936年肄业于汕头市商务英文专科学校。1936年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改革开放之初,吴南生正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委书记。

作为推动建立特区的功臣,吴南生这次受命担任深圳特区第一位行政长官,他自己深感责任重大,也更知道创业的艰辛。但他为了改变现实的贫困落后面貌,义不容辞地挑起了担子。

随着特区领导机构的成立,深圳建业的浩大工程开始了,一幅创造经济奇迹的伟大画卷也由此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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