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神级投资

新书公告 领取口令

发布时间:2020-04-08 18:42:38

各位书友们,很遗憾,老书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转型,而又转型失败,现在说什么都是虚的,只能寄希望于新书!

是的,新书已经开始上传,同样是都市,不过却是鉴宝题材,希望能给诸位兄弟耳目一新的感觉!

下面我贴出新书首章,看看符不符合您的口味,如果不符合,也恳请您移步新书,多看两章,再下决定!

最后,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指教哦!

……

……

“嘿,那不是余光棍捡来的杂种吗?”

“可不是,多少年没见了?数数也有三五年了吧?再不回来,我都以为死在外面了。”

“那可不,你看看那一身衣服,比村里傻丫蛋还不如,怕是在外面混不下去,只能回家种地喽!”

“啧啧,村里几个浪蹄子有福喽,听说他那家伙比余光棍还大咧。”

“真假的?”

鸡鸣狗吠中,村头小卖部前聚集的几个唠嗑妇人们,看着余生安远去的背影,眼神既是鄙夷,又是放光,看样子,这几日不缺谈资了。

……

有四年了吧……穿着磨得发白工装服的余生安,瞧着眼前荒废的红砖小院,明明不过弱冠之年,眼眸中却浮现出一丝桑海桑田的芜杂。

院子门锁早已锈蚀,一扯便开。

推开腐朽门扉,长有膝高的杂草,让这里看起来更像是乱葬岗,而不是院子。

余生安长长吐了一口气,踩着碎砖铺就的院中小路,在路旁杂草骚腿下,一路走到堂屋,推开看起来摇摇欲坠的木门。

这是一栋三间堂屋,推门而入的是中间客厅,放眼扫去,堪称家徒四壁。

尤其是作为一居核心的客厅,唯两张竹藤椅,几张小马扎,以及一张缺角的清漆案几,刮着白灰的墙壁,更是大片脱落,斑驳一片。

对门的案几上摆着一尊木雕牌位,上书“余庵余富贵之位”!

余生安出神的望着这尊牌位,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扭头找来抹布,打来清水,将案几、牌位好好擦拭一遍。

擦拭到摆在牌位前充当香炉的香灰碗时,余生安浑身陡然一僵。

在他手指触碰到香灰碗的刹那间,一股信息流,突兀划过他的脑海。

【宣德白釉鸡心碗:高8.8厘米,口径15.9厘米,距今587年,釉面,砂底。釉面,白釉带灰,气泡密集,大小不一,似米汤,俗称“米汤釉”。砂底,露胎泛氧化铁,俗称“火石红”……】

这一股信息流,其实并非文字,感觉起来更像是人眼看到了红色,认知上是“红色”,故而翻译成红色。

信息流十分驳杂,还掺杂着各种数据,譬如瓷器各项数据,乃至历史年代等等。

这是余生安大难不死的“后福”,一种玄之又玄的能力,有点类似《西游记》中,分辨真假美猴王的通灵神兽“谛听”能力。

当余生安肢体触碰到物体的时候,该物体的一些基础信息自然就会流入他脑海,若是意志集中,还能听到更多的信息。

大有通灵神兽谛听“坐地听八百,卧耳听三千”的既视感。

此时,余生安没有感慨这能力的神奇,他眼睛发酸的看着养父牌位,视野悄然模糊。

“老头子,谢谢你!”

出门淘金四载,差点死于最信任之人的暗算。

没想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财富就在案几牌位处。

世事之神奇,莫过如此。

“收旧货嘞!锅碗瓢盆!陶瓷瓦缸嘞!”院子外忽然传来一阵喇叭声。

余生安心中一动,走了出去。

刚刚踏出院子门,就看到隔壁邻居江婶,站在收旧货的面包车前,脚下一堆锅碗瓢盆之类的旧货,正大嗓门跟收旧货的老板交流着!

在面包车四周,还聚着不少村民,都是拿旧货来卖的。

江婶正聊着,余光瞧见余生安,眼睛一亮,跟老板说一句:“你先瞅着啊!”随即连忙冲余生安招手。

余生安见状,小跑过去。

江婶神情激动起来:“余生安?哎呀,还真是你啊!我刚刚听人说你回来了,还不信嘞!我看看,几年不见,长高了,也白了,哎呀,就是太瘦了。”

“这几年去哪里了?怎么一走连个音讯都没有?好歹逢年过节来家看看啊,你瞅瞅,家都荒成什么样子了?”

余生安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没混出名堂,不好意思回来!”

在余庵村,若说谁家跟他家关系最近?

江婶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因为江婶是个寡妇,前几年颇为照拂他养父,没少被村里人嚼舌根子。

说句脸红话,小时候余生安还偷偷把江婶当做母亲呢!

所以有些话,余生安愿意跟江婶说。

“哎呦,啥叫没混出名堂?你走时才十六岁,能活着长这么大个就不错了!你瞅瞅村头老六家小宇,还啥重点大学211毕业呢,现在搁海商市上班,一毛钱没看到,月月还得爹妈打钱给他!还有老张家那大学生,回来说考啥公务员,都啃老两年了,屁动静都没有。”

江婶一脸农村碎嘴模样,说话又快又损,但你别说,这一番话让余生安心头舒服了不少。

“今天别弄饭了,晚上到我家吃,你走这几年,坤子没少念叨你,正好晚上聚聚。别叽歪啊,就是添一双筷子事儿,婶子最烦黏黏糊糊假客气!”

江婶正说着,那边收旧货的突然抬起一个黑糊糊的小碗道:“大姐,这碗二十,我收了。”

“哎哎,等等,我瞧瞧。”江婶连忙夺下小碗,道:“这碗我小时候就有了,还喂过狗嘞,以前不懂,现在我看肯定是古董,大哥,你可别诓我,二十肯定不行。”

江婶是个寡妇,生活不易,很是精打细算。

别说家里产生的废品,平时走路碰上空瓶子都会随手捡回家。

所以这种铲地皮收货的,她最喜欢了。随便拿些破烂玩意儿就能换不少钱,可惜现在日子好了,这种铲地皮的倒是越来越少了。

“哎呦,大姐,现在哪来的古董啊?你瞅瞅你家,小洋楼盖的,就是有古董,这房子一扒一盖也没了!”

“不是古董,你收它干啥?”

“哎,这你就不懂了,有人就好这旧货,讲究情调,收着留升值,那啥熊猫牌黑白电视机知道不?我还有个客户点名要呢!你这碗,我瞅着最多二三十年前的,哪能算古董?丢路边都没人要,也就我收着,撞撞运气,看看有没有人要……”

黑瘦中年人一边说着,一边擦着脏兮兮的旧碗,语气忽然一变道:“算了算了,我不要了,这碗底都是裂缝,别说这不是古董,就是古董,也不值钱。”

说着,他将旧碗放在一边,就要捡起一个功勋章查看。

“哎哎哎,别别别……这点缝隙算什么……”江婶一看人家不要了,顿时急了。

这破碗根本就不是她家的,是她随手从路边捡来留着当鸡食盆的,这能卖出二十块钱,绝对是意外之喜!

她之前那些话,也不过是为了抬抬价罢了。

“江婶,等等,给我看看。”

就在这时,余生安忽然拉住江婶,接过旧碗。

在他碰到旧碗的刹那间,一股信息流划过他的脑海。

【康熙豇豆红釉洗:口径15厘米,圆形,敛口,圈足,内施白釉,外施豇豆红釉,色暗若榆,俗称“榆树皮”。】

“江婶别卖,这是康熙年代豇豆红釉洗,怎么说也得好几万,他这是诓你呢!”余生安下意识道。

话音刚落,闹哄哄的现场陡然安静下来。

“小伙子,饭能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我咋诓她了?啊?!我都说不要了,我还能咋诓她?”

“还啥康熙豇豆,人家康熙豇豆红瓷是红色的,哪像你这个黑不溜秋的?”

收货的黑瘦中年炸了,指着余生安语气不善。

围在面包车旁边的村民们,也急了,连忙打圆场:“哎哎,小年轻不懂事,别跟他一般见识!”

“就是,别理他。”

“啥康熙豇豆,还好几万,我看你是穷疯了吧?”

“可不是?”

几个村妇七嘴八舌的说着,还瞪着余生安训斥道:“你个腌臜货,瞎说什么?刚回来就乱咬人?不卖东西,赶紧走,走走走!”

她们这是怕余生安把人气跑了,没法卖货呢!

余生安见状自嘲一笑。

外面都说,农村人封建还保留宗族思想,别看平时街坊邻里多少矛盾,一旦跟外人起了纠纷,绝对一致对外。

那些开收割机的,到外地都不敢说重话,为啥?就怕被一村人围起来打啊!

得,到他这倒好,村里人竟然向着外人。

“走啥走,不卖东西,就不能站在这了?”江婶眼一翻,冲着还向外搬东西的大儿子徐坤喊道:“坤子,别搬了,今儿不卖了。”

“安仔,走,去我家里说话。”江婶招呼一声余生安,收拾着一堆旧货,转身就走。

余生安摇了摇头,这件事说到底怪他,用“师父”话来说,就是肠子太直,话不知道在肠子里多转几圈。

“安仔,啥时候回来的?”还没进江婶家大门,皮肤黝黑的徐坤一脸关心问道。

徐坤比余生安大三岁,但小时候,却总喜欢跟余生安屁后玩,因为余生安掏鸟蛋、捉鱼、抓龙虾在村里堪称第一人。

出去溜达一圈,晚上都能给家里添盘菜。

最重要的是,徐坤初中没毕业就不念了,成绩不太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省钱给弟弟念书,所以打小就跟余生安厮混在一起。

“今儿刚回来。”

“这几年在哪混的?有没有好工作,给我介绍介绍?”

“你瞅我这样,是混好了吗?”

“人不可貌相啊,回来收拾房子,不得换身旧衣服?”

江婶将一堆破铜烂铁堆在院子角落,单独拎出那只康熙豇豆红釉洗,道:“安仔,你刚刚说这豇豆啥玩意儿,值好几万,真假的?”

“啥,好几万?”徐坤呆住了。

余生安没有立即回答,他走过去,接过康熙豇豆红釉洗,仔细打量一番。

实际上,集中精神,用心谛听。

好一会儿,道:“江婶,这碗确实是康熙年代的,价值多少我不敢估价,不过,几万应该有的!”

江婶和大儿子徐坤面面相觑,目光既是惊愕,又是质疑。

“这样吧,明儿我也打算去市里一趟,要不让坤子跟我走一趟,我们拿去古玩店、拍卖行试试水?”余生安提议道。

他之前发现的那件宣德白釉鸡心碗,也正打算卖掉。

他不是迂腐之人,他现在境遇确实不太好,兜里穷得叮当响,急需钱财缓解生存危机。

另外,他也需要钱,寻找坑杀他的“师父”,这不仅仅是为了那两根价值上百万的猛犸象牙,更是为了讨回一个公道。

“这……”

“妈,正巧明天周末,我休息,去看看也好。”

徐坤动了心,他家条件太差了。虽然起了一栋小洋楼,实际上,这栋小楼也把他家掏空了。

他还有个弟弟,以后兄弟俩人总不能指望这一栋小洋楼讨媳妇吧?

“行!”江婶点了点头。

晚饭,余生安在江婶家吃了,饭菜不多,就是普通家常菜,一碟鸡蛋炒韭菜,一盆猪血炖豆腐,还有两小碗咸菜。

这对于余生安、江婶、徐坤三人绰绰有余。

至于江婶二儿子,在本市读技校,周末才来家,仔细算算,正好明天就回来。

吃过晚饭,余生安回到自家小院,在勉强收拾出来的简陋卧室中,捱过一晚。

其实用“捱”也不对。

至少,他觉得很舒服,比起在西伯利冻土上,只能蜷缩在帐篷中靠颤抖取暖,现在的条件不要太舒服。

只是一想到,他在湿滑寒冷的冻土深坑中,将好容易挖到的猛犸象牙一根根送上去,他却被师父一个铁锹砸下来,活埋……

便是这舒适环境,也变得格外阴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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