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元年之前的许多年,新野的桃花总是开得格外早。
那年阴丽华十六岁,正在后院的桑树下采桑叶。春日的阳光透过新绿的叶隙洒下来,在她素白的襦裙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她的手指纤细白皙,却熟稔地穿梭在桑枝间,动作快得让路过的农妇都咋舌——谁不知道阴家的小姐是豪族出身,却偏生爱做这些粗活。
“小姐!小姐!”丫鬟阿碧提着裙子跑来,脸颊跑得通红,“前头来了个人,说是舂陵来的刘公子,要见老爷呢!”
阴丽华的手指顿了顿。一片嫩绿的桑叶飘落在她裙裾上,像是一只停驻的蝶。
“舂陵刘氏?”她轻声问,声音如同春日溪水般清澈,“可是那个……”
“就是那个!长安太学生,高祖子孙!”阿碧兴奋得眼睛发亮,“小姐,我偷偷瞧见了,那人生得龙章凤姿,虽穿着布衣,可那气度……”
阴丽华轻轻拍了她一下:“胡闹,怎可偷窥外男。”
话虽如此,她却也没有继续采桑。她将竹篮交给阿碧,理了理鬓边的碎发,往内院走去。穿过月洞门时,她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前厅的说话声隐约传来,那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清朗中带着几分隐忍的激昂。
“……莽贼篡汉,天下板荡,刘氏子孙虽微,不敢忘先帝之业。今日秀冒昧登门,实闻阴公家有女贤德,愿结秦晋之好……”
阴丽华停在廊柱后。她不该听的,可那声音里的诚恳像是有魔力,让她的脚步生了根。
她想起三年前在宛城偶遇的那个青年。那时她随叔父赴宴,在回廊上撞见一个正在读书的寒门子弟。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深衣,却自有一种从容气度。她不慎掉落了手中的玉佩,他拾起递还,目光清正,没有丝毫狎昵。
“在下刘秀,字文叔。”他拱手,“冒昧了。”
那一刻,新野的桃花落了她满身。
“小姐?”阿碧在身后轻轻唤她。
阴丽华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竟在微笑。她快步走回闺房,从妆奁最底层取出一方丝帕——那是三年前他递还玉佩时,她“不慎”遗落的。帕上绣着一朵半开的兰花,是她亲手所制。
三日后,提亲的事定了下来。没有盛大的纳采之礼,只因刘家早已败落,刘秀甚至拿不出像样的聘礼。阴丽华的兄长阴识有些不悦,她却只是平静地说:“兄长,你看今日之天下,像不像秦末?”
阴识一愣。
“高祖以亭长而得天下,”她望着窗外的桃花,“文叔以布衣而有大志,焉知非命世之主?”
婚礼定在下月。阴丽华亲自缝制嫁衣,一针一线都藏着女儿家的心事。她不知道的是,此时的刘秀正在宛城的客栈里,对着一盏孤灯,在竹简上刻下两行字:“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窗外春雨淅沥,少年人的誓言比春雨还要缠绵,却比磐石还要沉重。
婚礼前七日,舂陵起兵的消息传到了新野。
更始帝刘玄称帝,绿林军势如破竹,而舂陵刘氏子弟皆从军出征。刘秀作为刘縯之弟,必须即刻北上。那日他骑马来阴家辞行,一身戎装,风尘仆仆。
阴丽华在屏风后看着他。三个月不见,他瘦了,也黑了,眉宇间多了几分肃杀之气,可那双眼睛依然清正。
“丽华,”他在厅中对着屏风说,声音低沉,“此去凶险,婚期……”
“我等你。”
屏风后的声音轻柔,却斩钉截铁。
刘秀沉默良久,从怀中取出一物放在案上:“这是我兄长的佩剑,我留给你。若我……”
“你会回来的。”阴丽华打断他,“文叔,我为你缝制了一件战袍。”
阿碧捧着托盘出来,上面是一件玄色深衣,衣襟内衬绣满了细密的兰花——那是她熬了无数个夜晚绣成的。最奇特的是,这件衣服看似寻常,却在要害处都缝入了细软的丝甲。
刘秀抚过衣料,指尖微颤。他忽然单膝跪地,对着屏风说:“丽华,若我此去不回,你……”
“我会活下去。”阴丽华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平静得可怕,“我会替你看着,看着汉家天下重光那一日。”
刘秀起身,深深一揖,转身大步离去。他没有回头,因为他不敢回头——他怕一回头,就再也走不了了。
屏风后,阴丽华缓缓滑坐在地。她摊开掌心,里面是一枚玉佩,正是三年前他拾到的那枚。玉佩上刻着两个字:“不负”。
三个月后,昆阳之战震惊天下。
一万七千汉军大破王莽四十二万大军。当捷报传到新野时,阴丽华正在桑树下劳作。她听完信使的口述,只是轻轻点了点头,继续采摘桑叶。待信使离去,她才让阿碧扶她回房。
房门一关,她瘫软在地,泪水终于夺眶而出。
她知道他没死。可她也知道,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更始帝猜忌刘縯,而刘秀作为其弟,必遭牵连。她在灯下铺开竹简,给兄长阴识写信:“请散尽家财,结交绿林豪杰,为刘氏兄弟结外援。”
那一夜,新野的桃花落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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