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舅舅周大勇回来了。
消息比人先到。镇上就一条主街,东头到西头走路十五分钟,谁家的狗生了崽,半天之内全镇都知道。周大勇蹲过号子这件事,当初传遍了三街六巷。如今他回来,消息照样没跑出去半个钟头。
陈守一是在吃晚饭的时候听说的。母亲端菜上桌,多摆了一副碗筷。父亲的脸色不好看,筷子在碗沿上敲了两下,没吭声。
你舅舅下午到的。母亲坐下来,夹了一筷子豆角,语气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明天在镇上饭馆摆一桌,你爸不去,我带你去。
我不去。父亲闷声说了一句。
母亲的筷子顿了一下,没接话。
陈守一低着头扒饭,没抬眼。他知道父亲的脾气。周大勇是母亲的亲弟弟,但在这个家里是个禁忌话题。每次提起来,父亲要么不说话,要么说一句那个人,连名字都懒得叫。
第二天中午,镇上唯一的饭馆。说是饭馆,其实就是三间门面,门口支了一口大锅,煮着羊汤,膻味飘出半条街。里面摆了四张圆桌,桌布上全是油渍,拿手一摸能沾一手。
周大勇坐在最里面那张桌上。
陈守一第一眼看见的,是他瘦。不是那种饿出来的瘦,是扛过事的人身上才有的那种瘦——骨头架子撑着,皮贴上去,每一根骨头都看得清楚。四十出头的人,头发已经开始白了,但精气神不输年轻人。眼窝子深,眉毛浓,笑起来嘴角往上挑,带点痞气。
左手搁在桌上。
缺了无名指和小指。剩下的三根指头上全是老茧,掌心有一道疤,从虎口一直划到手腕,像被人用刀子犁过一道。伤口早已经愈合了,疤肉颜色发白,和他黝黑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桌上已经坐了七八个人,都是亲戚和街坊。有叫大勇的,有叫老周的,更多的是用眼神代替招呼——那种又放出来了的眼神,带着三分好奇七分嫌弃,像看一条从阴沟里爬出来的野狗。
周大勇不在乎。或者说,他装作不在乎。他端着酒杯挨个敬酒,声音大得隔壁桌都听得见:来来来,大勇敬大家一杯!这几年不在,多谢各位照看我姐!
母亲坐在他旁边,脸上的笑有点勉强。她心疼这个弟弟,但在这个镇上,有个蹲过号子的弟弟不是什么光彩事。
陈守一坐在角落里,没怎么说话。他在看舅舅的手。
那三根指头握着酒杯的时候稳得很,不像缺了两根会有什么不方便。老茧的颜色比皮肤深,在指腹上一圈一圈的纹路里嵌着洗不净的黑色——那是长年摸机器留下的痕迹,不是什么体面活儿留下的。
工厂事故——这是母亲对外面人说的。但她没对陈守一说过。陈守一也没问过。上一世他没问过,这一世他记住了。
酒过三巡,周大勇的话多了起来。他讲广州。讲那里遍地都是机会,只要你敢伸手就能抓到。讲十三行的服装批发市场,一进一出就是翻倍的利润。讲他在那边摆过地摊、倒腾过服装、跟南方人做过生意——赚过大钱,也亏过大钱。
你们是不知道,他端着酒杯站起来,舌头已经有点大了,广州那个地方,不是咱这儿。咱这儿一个月工资三四十块,那边一天就能赚这个数!
全桌嗤笑。有人嘀咕:吹牛不上税。有人摇头:又开始了,老周一喝酒就吹。有人直接问:那你咋还蹲号子去了?赚那么多钱,还干那事?
周大勇的笑容没变,但眼神冷了一瞬。就是一瞬,快得像鱼在水面上翻了个花,又沉下去了。
年轻时不懂事嘛。他一口干了杯里的酒,坐下来。
母亲在桌下踢了他一脚。陈守一知道那意思:别说了。但周大勇根本没停的意思,转向陈守一,打量了他一眼。
守一?
嗯。
高考考得咋样?
还行。够上省城大专。
省城大专?周大勇的眉毛挑了一下,完了呢?去钢铁厂?
旁边有人接话:去钢铁厂多好啊!铁饭碗!
铁饭碗。周大勇重复了这三个字,语气说不上是嘲讽还是感慨。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残缺的左手,用右手的三根指头搓了搓断指的位置,那个动作很快,像是一种无意识的习惯。
饭后,亲戚们陆续走了。母亲去后厨帮忙收拾,桌上只剩下周大勇和陈守一。外面太阳毒辣,知了叫得撕心裂肺,屋里倒比外面凉快些——饭馆有一台破电扇,摇着头吹,风向一阵一阵的。
周大勇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烟雾从鼻子里冒出来。他看着陈守一,眼神不像刚才在桌上那样飘忽了,变得很安静,很稳。
守一,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嗯。
你是块做生意的料。我看了你刚才的眼神——别人在笑我吹牛的时候,你在看我手。你在想这双手到底干过什么。他弹了弹烟灰,这种心思,不是十八岁小孩能有的。
陈守一没说话。
别去什么钢铁厂。周大勇往前探了探身子,压低了声音,跟我下广州。
空气好像凝住了。电扇摇头转过来的热风扑在脸上,陈守一闻到了烟味和酒味混在一起的气息。
你想想,周大勇继续说,你在钢铁厂能干啥?守着高炉烧一辈子?然后呢?下岗?就像那些国营厂的老师傅一样,干了大半辈子,一纸通知就让你回家?
白光闪了一下。
碎片。
上一世。钢铁厂。高炉前的火光,蓝工服被汗浸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下岗通知拿在手里轻飘飘的,父亲在厂门口说了句回来了也好。
画面一闪就没了。快得周大勇根本没注意到陈守一的眼神变化。
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周大勇把烟摁灭在碟子里,就是第一次从广州回来之后没再回去。要是一直在那边……算了,不说这些。
他站起来,拍了拍陈守一的肩膀。那只残缺的手落在他肩上,力道出奇地稳。
你好好想想。想好了,来找我。我住你三姨家,走之前在那边歇两天。
他走了。步伐不算稳,但背挺得很直。走出饭馆门口的时候,和进来的人擦了一下肩,他侧身让了让,左手自然地垂在身侧。阳光照在那只缺了两根指头的手上,断指的位置有一小块颜色更深的疤痕,像被什么东西烙过。
陈守一坐在那里,看着舅舅的背影消失在街角。
他想起了上一世。
上一世的这个时候,舅舅也说过同样的话。一模一样的话,在同一个饭馆,同一张油腻腻的圆桌前。他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句话在他心里扎了根,扎了三十二年——从十八岁扎到五十岁,一直扎到死。
上一世,他没去。
他听了父亲的话,去了省城,进了钢铁厂。舅舅后来又去了广州,但再也没回来过。母亲偶尔会念叨:也不知道你舅舅在外面怎么样了。父亲就说一句管好你自己,话题就断了。
三十二年。他从来没有问过舅舅后来怎么样了。连打一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因为他知道,如果打了那个电话,就要面对一个问题——当初为什么没跟你走?
答案很简单:他怕。
怕跟了一个疯子走上一条谁都没走过的路。怕失败了回不来。怕别人的指指点点比穷还难受。
所以他选了最稳当的路。钢铁厂。铁饭碗。
那条路一直走到死。
陈守一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两毛钱放在桌上——半碗羊汤的钱。走出饭馆,太阳白晃晃地照着,街上没什么人。
他做了一个决定。
但先不告诉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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