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娜踏着她的四寸高跟鞋,扭着丰满的翘臀一摇一摆的走了,不一会儿,一团火红色的背影便消失在停车场里。
“姐,你真行!”小雨把目光从远处收回来,一对清莹秀澈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早晨。
“像她这种人实在太嚣张了,我就看不惯,老虎不发威还被当作病猫了。”
“姐说得没错。”小雨点点头说。
早晨想了想,认真的看着小雨,“小雨,等妈做了手术后,我就要去上班了,以前那工作虽是很稳定,但是工资太低了,所以我准备换工作了。”
“哦!换什么工作呢?”小雨也很认真的看着她,并未察觉她的异样,“跟你原来的专业有没有关系的?”
“有啊,也是有关设计方面的,是巨华萌旗下公司一部门里的一个职位。”早晨想了想还是跟她说实话。
“巨华萌!”小雨惊讶的瞪大眼睛看着她,脸上显露无限欣喜,“姐,你好厉害,巨华萌的的娱乐传媒是跨国际的,太棒了。”
早晨看着天真的小雨,笑了笑,她撒了个谎,“到时候可能还经常要加班,咱家有点远,姐可能……可能会住在外面,不过,我会经常回来看你和妈妈的。”
“嗯,只要姐方便,住哪都一样。”
……
方母手术很成功,病情明显好转,医院的医生护士也都很热心,态度也很好,照顾病人很周到,而且,沈耀安还给请了高级护理,目的是让方早晨尽早实行他们的约定。
早晨首先辞了学院的工作,待一切都办妥当了,便来到了他的私人别墅,从今天开始便正式入住到这里。
这里就沈耀安和她及他的管家谷叔,谷叔是个很好的人,人很和谐做事细心又有耐性,经沈耀安介绍后,谷叔便叫早晨方小姐。
别墅很大,而且环境真的很不错,整个欧式田园风格,身在其中很是赏心悦目。花园的花花草草绿化的很好,估计是请的钟点园丁给修剪的。
今天,沈耀安开着他的科尼塞克出去了,早晨一个人在别墅里瞎逛了会,把整座别墅的每个角落观了个透彻。她喜欢饭厅外面一旁的游泳池,早上起来晨泳还不错。不过,她最喜欢的还是花园一角的彩色帐篷,下面有个秋千吊椅,坐上去特别的舒服。
金灿灿的阳光、蓝天、白云,绿荫小草、傍晚的斜阳、暖暖的晚风,闭上眼,便是一片遐想……
秋千的一旁有一副美式铸铝桌椅,早晨站在桌旁瞧了瞧,再看看四周的美景,突然想到个主意,于是转身走进大厅,在谷叔的帮忙下从房间里把她的那副绘画工具给搬到了这里。
然后把画架弄好,开始画画。
一方面可以是爱好,另一方面是,画得好的可以卖个好价钱。方家公司未倒闭之前,她也是个养尊处优,衣食无忧的大小姐,从不知道生活会像这段时间这般艰难,经历过这次风雨,她也成熟了不少,她所做的每件事都会想到钱。
沈耀安说了,明天就让她正式到公司报道,除了他这个人表面上看去有点古怪有点冷,应该不会是个她想的心里变态。
有时候,早晨想想会不禁笑笑,谁叫他逼着她吃那盘生墨鱼。
她画画的时候是特别认真的,她正在画花园的全景,太喜欢这个花园了,所以会想到画的第一幅画便是花园。
画到一半时,放在桌上的手机铃声响起来,她拿起来接听,电话里传来沈耀安充满磁性的声音:“晚上我会回去吃饭,你先准备准备吧。”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再没有第二句,电话就被挂了,然后是一阵忙音。
让她准备,他的意思是,让她烧菜吗?还是……
看看时间,时候不早了,太阳已经西下,漫天彩霞映托着整个花园变成了金黄色。
她再无心思画下去,于是收拾好画笔,抓起手机便向客厅里走去。这时,屏幕亮了,微信在晃动,点开看见好友中有条是林教授的。
“早晨,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辞职?”
林教授还很年轻,比她大七岁,是学院最有成就最年轻的教授。受聘到学院任教之前曾留学加拿大,林教授脾气好,很会照顾人,而且和早晨很谈得来。早晨对他的印象也很好。
林凡的父亲早逝,林母是个女强人,一个女人能把自己的儿子送出国外留学是很了不起的,林凡骨子里有着林母的坚强和清高。早晨前不久听说林凡的爷爷也刚动了手术,花费了一大笔钱大概也有好几十万吧,因此,早晨便没有谈起她妈妈动手术的事。
“我只是想换个工作,不想在学院呆了,想到公司里去比较有发展空间吧。”她想了想回复他。
那边沉默了片刻,一会后信息来了,“明天出来一起吃顿饭吧,我请你。”
明天她要去公司报道,而且她还要适应下环境,调节下心情,于是她回复:“明天我正好有事,改天吧。”
“早晨,你什么时候有空。”林凡似乎有点着急,他干脆改成语音。
她急忙把话筒的声音按小了,还左瞧右望了下,生怕隔墙有耳似的。
“过两天吧。”她心里有些忐忑,拿不定主意,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现在正在是属于表面光鲜,内心彷徨的那种。以后她所做的许多事情都由不得她。
“OK,过两天我给你电话。”
走进厅里,看见谷叔已经在厨房里忙上了,谷叔系着围裙的背影很慈祥,让早晨感觉似乎两人认识已久。
厨房很大,很正方,装修设计也都是一流的,只是感觉有点太大了,起码也有八十多平方米吧。
“谷叔,你知道少爷平时最爱吃什么的?”她走进去便问。
“少爷最爱吃新鲜的食物,鱼类吧,他特别喜欢吃鱿鱼和墨鱼,海鲜他都喜欢吃。不过,他不喜欢吃辣,很喜欢吃甜品。”谷叔想都没想的说,毕竟他跟着沈耀安多年,也算是个老管家了,以前在沈家大宅里,后来他买下这边别墅后便让谷叔也跟了过来。可见,沈耀安也很喜欢谷叔。
“喜欢吃海鲜,吃鱼类……”早晨叨念了遍,难怪他会点一份墨鱼,自己喜欢吃的以为别人也爱吃,自以为是的家伙。她忍不住问道:“你见过少爷生吃墨鱼吗?”
谷叔停下手中的活儿想了想,摇摇头,“这倒没有,一般生吃墨鱼是年轻人的另一番趣味吧,少爷很少带客人回来这里,一般聚餐宴会都在外面吃,在外面会不会吃我就不知道了。”
“说的也是。”早晨自言自语的。
他接着带着好奇的目光看了看她,“方小姐喜欢吃生的墨鱼吗?”
早晨急忙摇头,“哦不,我不喜欢,我只是随便问问,少爷晚上回来吃饭,我给他做个他爱吃的菜。”
她刚才看见客厅一角落里看见一个很大的鱼缸,那里有黄花鱼。于是走过去弯身下去伸手便捞起了一条,再走进厨房时,谷叔不在那里洗菜,他出外面去了酒架上拿酒作配料。
把鱼放着地上的一个大木实木砧板上,拿起把菜刀,蹲下身去,然后用刀背着鱼头上面拍打了两三下,接着很熟练的剔鳃,破肚去内脏,再刮鳞。不一会,鱼杀好了,拿到水槽上去清洗干净,准备做个红烧黄花鱼。
这时候,身后传来谷叔的脚步声,他看了看还放着地上的砧板,闻到股鱼腥味,走近一看,原来是她傻愣外面浴缸里的黄花鱼。
谷叔皱了皱眉,说:“方小姐,刚才忘了告诉你了,少爷交代过,这黄花鱼暂时不能吃,还要养着大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