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工作进行得异常顺利。公诉机关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足以追究周明生的刑事责任。
四个月后,锦江市法院庄严肃穆的法庭内。
我受公司派遣旁听了案件审理,听到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其中读到关于犯罪嫌疑人保单异常集中投保、巨额保额、受益人指定异常等等犯罪事实,坐在下面,我能清晰地感受到被告席上周明生投来的、混杂着怨恨和绝望的目光。
他穿着囚服,拄着拐杖,往日精心维持的“成功商人”,“体贴丈夫”的形象荡然无存,只剩下一个被欲望和罪恶吞噬的空壳。
他的辩护律师仍在做最后的挣扎,反复强调“部分证据为间接证据”“药物来源与死者体内药物成分完全对应的直接证据链存在微小瑕疵”,“被告人有悔罪表现”等。
然而,当审判长开始宣读那份厚达数百页的判决书时,法庭陷入了绝对的寂静。审判长平稳而有力的声音,如同洪钟,敲响在每个人的心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明生为骗取巨额保险金,产生杀害妻子李慧之念。案发前十八个月内,被告人周明生在多家保险公司,为被害人李慧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十份,保险金额总计人民币两千九百八十万元……被告人周明生通过网络购买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物,并于2024年1月27日晚,诱骗被害人李慧服用含有氯**成分的液体,待其昏迷后,驾驶车辆至锦江市重关路环岛处,利用环岛结构,故意加速撞击路边挡墙,致被害人李慧当场死亡……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
“被告人周明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予以严惩。”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本院查明的事实及证据不符,不予采纳。”
“判决如下:被告人周明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死刑”两个字清晰地回荡在法庭时,周明生像一滩烂泥般瘫软下去,全靠两旁的法警架住才没有倒地。他脸上最后一丝血色也褪去了,眼中第一次露出了纯粹的、对死亡的原始恐惧。这不是表演,这是罪犯在终极惩罚降临前最真实的反应。
与此同时,公司内部对违规核保人员王涛的调查也已结束。在确凿证据面前,王涛承认收受周明生贿赂数万元,违规通过了部分存在明显瑕疵的保单。法院另行审理,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规出具证明文件罪,判处王涛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家涉案保险公司依法对周明生投保的所有保单作出拒赔决定。李慧的遗产,由其年迈的父母依法继承。
宣判后,周明生及其律师当庭表示不服,准备上诉。
走出法庭时,阳光有些刺眼。李慧的姐姐李娟在家人的搀扶下走向我,她双眼红肿,但眼神里有了些许尘埃落定的释然。她对着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解经理……谢谢您……谢谢所有的警察同志……”她的声音哽咽着,“没有你们的坚持和专业,我妹妹就真的死不瞑目了……虽然……虽然再也换不回她了……”她的眼泪再次决堤。
我连忙扶住她,心中百感交集。正义得到了伸张,罪恶受到了严惩。然而,正如李娟所说,一个鲜活的生命已然逝去,两个家庭也因此支离破碎。尤其是李慧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母,当年卖掉燕京的房子资助女儿女婿,如今却要面对女儿惨死、女婿是凶手的残酷现实,这种锥心之痛,任何判决都无法完全弥补。
我只能沉重地点点头,说道:“这是我们该做的。希望这个结果,能让二老和李慧,得到一丝安慰。保重身体。”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