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朝玫瑰

第3章 南城来信

发布时间:2026-07-08 20:57:40

第二天我是被手机吵醒的。屏幕上跳动着陈默的名字,我在枕头上躺了十秒钟,看着那个名字一下一下地亮起来又暗下去,再亮起来再暗下去,活像垂死之人的心电图。最后我按了静音,把手机翻了个面,然后坐起来。

陆衍已经走了。他的床铺得整整齐齐,被子上没有一丝皱褶,好像根本没有人睡过。床头柜上留着一张房卡,下面压着一张便签纸,上面是他一贯清瘦的字迹:早餐在楼下餐厅,报房号就行。走之前记得吃。

我捏着那张便签纸看了很久。纸是酒店提供的标准便签,白色,带一条浅浅的灰色暗纹。他的字还是老样子,横平竖直,没有花哨的连笔,像小学生练字帖描出来的。从前我总笑他写字太工整,没有一点艺术感。他说艺术感不如能让人看懂重要。

我刷牙洗脸,下楼吃早餐,然后把房卡交到前台。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光劈头盖脸地砸下来,让我眯了眯眼。手机还在口袋里震动,陈默打了十几个未接来电,苏晓也发了好几条微信,措辞从你昨晚去哪了到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再到薇薇你接电话好不好,语气越来越急。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家。车上我打开苏晓的对话框,把所有消息都看了一遍,然后回了两个字:“没事。”发完我就把她拉黑了。陈默的号码我也拉黑了。做完这一切,我发现自己居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心里空了一大块,像被人掏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掏走之后留下的那个空洞的边缘是光滑的,不流血,也不疼。

回到家,我开始收拾东西。我和陈默同居了两年,这套房子是我们一起租的,两室一厅,朝南,客厅里摆着我们攒了两个月工资才买下的布艺沙发。墙上挂着我们去青岛旅游时拍的合照,他搂着我的肩,我靠在他怀里,两个人笑得见牙不见眼。我把相框取下来,拆开,把照片抽出来对折,扔进垃圾桶。

收拾到傍晚的时候,我翻出了一本旧相册。里面是我大学时候的照片,有我,有苏晓,还有陆衍。那时候苏晓还不认识陈默,陆衍还是我男朋友。有一张照片是我们三个人在学校后门的烧烤摊拍的,苏晓举着一串鸡翅比了个耶,我坐在陆衍旁边,他低头给我剥虾,我的侧脸朝着他,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了。我不知道这张照片是谁拍的,但我记得那天晚上。那天陆衍第一次牵我的手,在回宿舍的路上,他手指插进我的指缝里,扣得很紧,好像怕我跑了似的。

后来我跑了。是我跑的。

我合上相册,把它放进行李箱最底层。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在沙发上——沙发是陈默选的,我不想要了。我睡在地板上,铺了一条毯子,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纹发了一夜的呆。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搬走。离开这座城市。去哪里都好,只要不再见到陈默和苏晓,不再回到这个到处都是回忆的房子里。

我辞职用了三天,找房子用了五天,第七天的时候我拖着两个行李箱坐上了去南城的高铁。南城是我妈在的城市,也是陆衍在的城市。我告诉自己这只是巧合,南城离得远,而且毕竟是我老家,回去也没什么奇怪的。但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的田野飞速后退的时候,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陆衍说他在南城,他出差结束应该已经回去了,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我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晃出去,戴上耳机开始听歌。耳机里放的是老歌,周杰伦的《晴天》,前奏响起来的时候我差点没绷住。这首歌是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他给我听的,他说里面的歌词写得像我们的故事。那时候我觉得他矫情,一首歌而已,哪来那么多代入感。现在再听,那句“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劈头盖脸砸过来,我眼眶一热,把脸转向窗外,假装被夕阳晃了眼。

到南城之后我租了一间小公寓,一室一厅,朝北,没有阳光,但便宜。我找了份新工作,在一家小公司做行政,朝九晚五,工资勉强够活。日子被拆成了一格一格的,从周一到周五,从早晨到晚上,规律的重复里没什么东西能刺痛我。我换了手机号,新号码只告诉我妈和我几个远在外地的朋友。陈默和苏晓彻底从我的生命里被切断了,像剪掉的脐带,虽然曾经连着血肉,但剪断之后也不过是一条干枯的线头。

大概过了一个月,我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没有署名,就一句话:“南城的秋天比那边好看,有时间可以去梧桐路看看。”

我知道是陆衍。我没有回复,但那个周末我鬼使神差地骑了辆共享单车去了梧桐路。那条路两旁的法国梧桐叶子黄了大半,风一吹,金色的巴掌就扑簌簌地往下掉,铺了满满一地。我站在树下仰头看天,阳光被层层叠叠的叶子切成了碎片,洒在我脸上暖洋洋的。我忽然想起上大学那会儿,陆衍说以后想带我去看满城的银杏。我说银杏有什么好看的,黄不拉几的。他说你看了就知道了。后来我们分手了,我始终没看成。

那天我在梧桐路上来回走了三遍,最后在路尽头的长椅上坐了半个小时。临走的时候我给那个陌生号码回了一条消息:“看过了。是挺好看的。”

对面秒回:“那下次带你去看银杏。”

我看着那条消息,指尖悬在屏幕上方,打了一行字又删掉,再打一行再删掉。最后我发了一个好字。发完之后我把手机揣回兜里,心跳快得像刚跑完八百米。

那天晚上我破例喝了点酒,一个人坐在飘窗上,看楼下的车流来来往往。酒是超市里最便宜的红酒,甜得发腻,喝了两口就觉得上头。我想起陈默,想起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紧张得把饮料洒在了裤子上;想起苏晓,想起她说我永远站在你这边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样子。那些画面像老电影的胶片,一格一格地在我眼前滑过去,褪了色,失了声,变成一堆灰扑扑的残影。

最后我想起陆衍。想起他递纸巾的手,想起他说我的房间很安静时的语气,想起那张便签纸上工整得可笑的小学生字体。我想起很久以前,久到我快要记不清了,他在宿舍楼下等我,冬天的风把他的鼻子冻得通红,他看见我跑下来,把怀里捂着的热豆浆递给我,说:“趁热喝。”

我那时候觉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就像我觉得陈默会永远爱我,苏晓会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一样理所当然。然后现实给了我一耳光,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理所当然的。

但陆衍给了我一张纸巾。

我把酒杯放下,拉上窗帘,钻进被窝里。手机屏幕又亮了一下,还是那个陌生号码,这次是一张照片,拍的是路边的银杏树,叶子黄得透亮,后面衬着蓝得不像话的天。照片下面跟了一行字:“今天路过,觉得你会喜欢。”

我把那张照片存了下来。存完之后想了想,又把他的号码存进了通讯录。名字我打了三个字:梧桐路。

举报
下载黑岩阅读APP,红包赠币奖不停
+A -A
目录
设置
评论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