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手机震动的声音像一根针,扎破了浓稠的黑暗。
顾霆琛几乎是弹起来的。我从未见过他这样。
我看见他的表情从迷糊变成错愕,再变成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狂喜。那种喜色像火星溅进干枯的草原,瞬间燎原。
“醒了?好,我马上来!”
他甚至等不及对方先挂断。手机往枕头上一扔,掀被,下床,光着脚踩在地板上找拖鞋。衬衫是反着套上的,他扣扣子的时候手在抖,第三颗扣错了位,歪歪扭扭地斜挂着,像他此刻完全失控的表情。
“怎么了?”我问。
其实我已经猜到答案了。能让顾霆琛变成这样的,天底下只有一个名字。
“听晚醒了。”他说。
他还在抖。声音是抖的,手指是抖的,嘴角那抹还没来得及收住的笑也是抖的。是激动,是狂喜,是失而复得的疯魔。
三年了,沈听晚躺在私立医院的顶楼病房里,靠机器维持心跳,靠营养液维持细胞的新陈代谢。顾霆琛每周都去,风雨无阻。给她读她喜欢的书,陪她说没人知道她能不能听见的话。今天,她终于回应他了。
然后他终于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很短,大概不到三秒,但我读懂了全部。那是一种评估的目光,像主人在检视一件不知该怎么处理的旧物——留着占地方,扔了又觉得浪费。他看到我的脸,然后他的眉心跳了一下。那是一个极其微小的、下意识的反应,像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
我才反应过来——我还没来得及化妆。没有涂口红,没有画眉,没有用粉底盖住额角那颗小痣。没有把自己打扮成沈听晚的影子。
他一定是注意到了那张脸其实并不完全像她。
“你在家待着。”他说。语气里没有商量的余地,也没有温度。只有一种久违的、重获至宝后的如释重负,“她才刚醒,身体太虚弱,不能受任何刺激。你明白的。”
我明白的。
我当然是那个“刺激”。
一个活着的赝品,对刚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正主而言,本身就是一记耳光。
他走得太急,没注意到我放在被面上的手微微蜷了一下。
门重重合上,楼下的引擎声轰鸣着远去。整栋别墅忽然陷入一种被抽空了灵魂的寂静。钟摆在客厅里照常摆动,一下,又一下。冰箱压缩机嗡嗡地响。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我在床边坐了很久,久到窗外的天从浓黑变成暗蓝。
然后我起身,赤脚走进书房。
地板冰凉,脚底的寒意顺着骨骼一点一点往上攀。我没有开灯,凭借着这三年的习惯在黑暗里辨认方向。书桌最右边的抽屉,第三个隔层,牛皮纸信封贴着内侧的木板放着。我的指尖碰到信封粗糙的边缘时,停顿了一秒。
三年。一千多个日夜。
顾霆琛第一次见我,是在一场慈善晚宴上。那年我二十四岁,穿着一条借来的白裙子,站在角落里端一杯橙汁。他端着酒杯走过来,金丝眼镜后面那双眼睛很好看,看我的方式却很奇怪。那种目光像穿过了我的身体,落在了某个遥远的、我够不着的远方。
“你穿白裙子很好看。”那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当时太年轻,以为那句话是对我说的。以为他目光里的那层雾气,是因为一见钟情时的恍惚。
后来我才知道,那句话的意思是:你穿白裙子很像她。
但我已经搬进了他的别墅,已经学会了他喜欢的咖啡是用哥伦比亚豆、手摇磨十五圈、八十五度水温冲泡,已经习惯了在深夜被他从身后抱住的时候,听他迷迷糊糊地喊出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沈听晚。
我见过她的照片。在书房的保险柜里,一本旧相册的第一页。白裙子,黑长发,站在梧桐树下侧身回头。确实和我有几分相似。准确地说,是我和她有几分相似——我才是那个赝品,那个活着的替代品。
顾霆琛需要一个能呼吸的沈听晚,而我需要钱。我弟弟的骨髓移植手术要四十万。这笔交易从一开始就明码标价,只是没有写在纸上。
但我后来把它写在了纸上。
那是两年前的冬天,顾霆琛急性肺炎,烧到三十九度五。他把家庭医生赶出了门,不许任何人把他送去沈听晚住的那家医院。他说那是她的地方,不能让病气冲撞了她。
我坐在床边,用湿毛巾一遍一遍给他降温。他烧得神志不清,抓着我的手说“听晚你别走”,然后又突然清醒过来,看着我的脸,眼神黯淡下去。
“是你。”他说。
“是我。”我说。
那一刻我心里有什么东西裂开了一道缝。不是痛,是一种彻骨的清醒。我忽然明白,无论我做什么,无论我把白裙子穿得多好看,无论我把咖啡冲得多合他的口味,我在他眼里永远只是一个赝品。赝品做得再真,也是赝品。
我握着他的手,在他半昏半醒的时候,把一份附加协议夹在了他的遗产文件里。他烧得手在发抖,但还是签了。他不知道那叠文件里多出了两页纸。
核心条款只有一行:若他主动终止与我的同居关系,名下三处不动产、公司百分之十二股权、以及这栋别墅,全部归我。
我当时对自己说:他若永远不让它生效,我就用一辈子来还这份债。
现在,答案有了。
清晨六点,他回来了。
门锁转动的声音在寂静里格外清晰。他走进客厅的时候,我正坐在沙发上,背脊挺直,面朝玄关的方向。窗帘还没拉开,光线昏暗,他没有第一时间看到我。他换了鞋,把车钥匙扔在玄关柜上,然后抬头。
他看见我了。愣了一下,随即皱眉。
“怎么不开灯?”
我没说话。
他走过来,站在我面前。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的眼眶是红的,下巴上冒出青色的胡茬,衬衫还是那件扣错了扣子的。他应该是在医院的走廊里坐了很久,等沈听晚做完所有检查,等她又一次睡着。他身上有一股消毒水的气味,混着医院走廊那种特有的、冰冷的空气。
他站在那里,影子从上方压下来,把我整个人罩住。
“听晚醒了,身体还很虚弱。”他的声音沙哑,带着一夜未眠的疲惫,但没有商量的余地,“这栋别墅她以前住过,环境熟悉,对她的恢复有帮助。你暂时搬出去。”
暂时。
这个词在他嘴里轻飘飘的,像在说扔一袋垃圾。
我点点头。
我的顺从似乎让他有点意外。他沉默了几秒,大概是在重新评估我。然后他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样东西,丢在茶几上。
一张金色的银行卡。落在大理石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冰凉的响声。
“这里面是五百万。这三年,辛苦你了。”
辛苦你了。
像打发一个尽心尽责的保姆。像结清一笔不再需要的服务费。
三年的委屈、三年的伪装、三年午夜梦回时枕头上的泪痕,在这一刻全化成了一种冰冷的、酣畅淋漓的快意。我等了两年,等的就是这句话。等的就是他亲手把那把刀递到我手里。
“钱我不要。”我站起身。
膝盖有点麻,我站得很稳。
我拿起放在沙发扶手旁的那个牛皮纸信封,平放在茶几上,推到他面前。
“你看看这个。”
他皱眉,打开信封。纸张翻动的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格外刺耳。他扫了两行,手指突然收紧,指节发白。然后是第三行,第四行。他的脸色从疲惫变成铁青,最后变成一种接近于暴怒的惨白。
“这不可能——”
“你可以打电话给律师核实。”我的语气很平静,平静得像在播报天气预报,“两年前,你烧到三十九度五,我握着你的手写的。你签字的时候,手很稳。”
他死死盯着我。
那目光里不再有评估,不再有居高临下的怜悯。是一种陌生的、难以置信的审视,像在看一个从不认识的人。三年了,我在他面前永远是那只温顺的金丝雀,穿白裙子,冲他喜欢的咖啡,在他需要的时候安静地待在角落里。
他不知道,金丝雀也能啄碎笼子。
我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存了一年的号码。那是城北一家殡仪馆的座机,我在一个失眠的凌晨三点存下的。电话响了两声就接了。对方大概是值夜班的,声音还带着困意。
“喂,殡仪馆吗?我要预定一条龙服务。”
顾霆琛猛地抬头,瞳孔缩成两个惊恐的黑点。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口齿清晰,像在念一份正式的**文书:“逝者姓顾。顾霆琛。人还没死,先预定,有备无患。”
那个“死”字落地的瞬间,他一把抢过我的手机,挂断。
手机被狠狠拍在茶几上,屏幕亮了一下,又暗了。
我没去抢回来。只是用两根手指拈起那张金色的银行卡,翻过来看了看——正面是他的名字,背面是卡号。卡片很薄,边缘锋利,捏在指尖冰冰凉凉的。
我把它轻轻放回他胸前的口袋里,拍了一下。
“三天之内,搬出这栋别墅。公司那百分之十二的股权,这周内完成转让。”
我提起早就收拾好的小行李箱。行李箱不大,只装了必需品。三年前我搬进来的时候也是一个箱子,三年后搬出去,还是一个箱子。没有多,也没有少。
推开大门的瞬间,晨光涌进来,把我整个人裹住。我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对了。”我说,“你送给沈听晚那枚订婚戒指,一直放在书房的保险柜里。上个月我顺手拿去拍卖了,三百二十万。就当这三年的青春折旧费。”
身后传来什么东西被砸碎的声音。瓷器,应该是那只清代粉彩花瓶。他花了八十万拍回来的。碎片炸开的声音在客厅里回荡了好几秒。
我没有回头。
晨光铺满整条街道。别墅区很安静,远处有鸟叫,空气里有香樟树和煎饼果子的味道。
这是自由的味道。干干净净的,什么多余的东西都不带的,自由的味道。
我坐进提前叫好的网约车,报了一个高档住宅区的地址。三个月前,我已经用自己的名字在那里买下了一套公寓。全款,钱是顾霆琛三年来给的各种“零花钱”攒出来的。他以为我会拿去买包、买裙子、买更像沈听晚的化妆品。
车开了。后视镜里,那栋住了三年的别墅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黑点,被晨雾吞没。
我闭上眼睛,在心里做了一个盘点。
遗产转让,完成。戒指拍卖,完成。公寓购置,完成。
接下来——
我睁开眼睛,看向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阳光把行道树染成一片金色,街边的早餐店开始卸下卷帘门,城市正在醒来。
接下来的事,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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