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进不去?”
“这里记着我。”阿窈说,“三十年前记过一次。我一进这间屋子的门,我的名字就要被念一遍。念完一遍,我再出不来。”
我把鞋脱了。我蹲下去,从门槛底下看进去。屋里很暗。一张桌,一把椅。桌上摊着一本簿子。簿子摊开着,压着一块镇纸。镇纸是一块青砖,砖上刻着一个字,我看不清。簿子旁边放着砚台。砚台里有墨。墨是湿的。
我盯着那块砚台看了很久。砚台边沿上有一圈水痕。不是墨。是清水。有人在不久以前,用清水洗过这块砚台,洗完没有擦干。我把脸贴到门槛上看了很久。墨一直湿着。一支笔写完一行,下一行就得蘸一次。蘸一次要一两分钟,墨在砚面上不能停,一停就干,干了下一笔就涩,涩了刮纸。这方砚台三尺见方,墨面只有中间一块亮。
我看着那块亮的,看了很久。亮的那一块,从我趴下去到我不看,中间过了多久我不知道。我没有表。我不敢看别的,我看别的就没法确定。我只看着墨。墨没有干。如果这屋里三年没人碰过砚,墨早就该结成一层壳。外头的雨、灰、虫,都会落进去。这方砚台里没有虫。我的手按在门框上,按得指节发白。
“那是谁?”我说,“三十年前,谁在这儿记。”
她站在我身后,隔着门槛。
“记账的人。”
“他叫什么?”我说。
“我不说。”阿窈说,“第七条。”
“那你怎么记得他?”
“我不记得他的名字。”她说,“我记得他的手。”
她的手在膝盖上翻了一下,掌心朝上。
“三十年前我最后看见这双手的时候,它在写。”阿窈说,“写的人有一个习惯:小指压着纸。写一行,压一次。压三十年,小指就翘了。”
我把手举起来给她看:“我没压。”
“你也不用压。”她说,“你的小指是直的。直的也记得住。”
我把木牌放在门槛上,退开。我坐到了枣树底下。太阳出来了,照在腿上,是温的。温的东西我反而不太信——在这儿,太阳比水还凉。阿窈坐在门槛上,背靠着门框。她的脚垂在门槛外头,脚背离地一寸,晃了一下,又晃了一下。
她腕上缠着那圈烂布。缠了三圈,湿了以后颜色变浅,边缘还是起毛。
“你脚踝上有伤。”阿窈说。
“不是伤。”她说,“是我沉下去那年,脚踝上拴了绳。绳磨的。磨到后来就长成那样了。”
我看着她的脚踝。一道很深的痕,绕着,一整圈。
“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我说。
“因为村里人说,一个女人克夫,她要是不死,村里就要死人。”阿窈说,“他们说得很有道理。我死了,村里就没人死了。你说,这话对不对。”
“不对。”
“我知道不对。”她说,“我三十年前就知道不对。可我说的对不对,跟他们信不信,是两件事。”
“那他们信什么?”
“他们信簿子上的字。”她说,“簿子上的字是谁写的,我不说。我要是说了,第七条就断了。第七条一断,这个塘就关不住我,也关不住他们。”
“关不住他们?”
“你以为三十年了就我一个人记着吗。”她说。
我把这句话在心里翻过来。三十年。三十年是什么意思——枣树的叶子在响。不是风大,是叶子自己在响,一片一片地翻,翻得很整齐,像有人在数。村里那口钟响了。不是老甲的锣。是祠堂方向,敲得很慢,三下,五下。
阿窈站起来。她站起来的时候没有声音,门槛上她坐过的地方留下一片水。
“他们要点了。”
“点什么?”我说。
“点簿子。”阿窈说,“每年七月十五,簿子要念一遍。这一年念过的人,就还留在案里。这一年没念的,就出了案。”
“出了案会怎么样?”
“沉塘。”她说。她往村里走。走了两步她停下。
“今天十五。”
“我知道。”我说。
“鞋底上那一行写的是十六。”阿窈说。
我停下脚步。我摸了一下膝盖上那只鞋。鞋底朝上,那行朱砂朝着我。七月十六。死的那天,他们写在鞋底上。记在她沉下去以后。
“他们把你沉在十六。”我说。
“他们沉我在十六。”阿窈说,“他们在十五念我。”
我看着鞋底那行朱砂字:“差一天。”
“差一天。”她说,“念的是活人手里那本册子,定的是死人脚底下那只鞋。册子上写哪一天,就念哪一天;鞋上写哪一天,就沉哪一天。两样对不上,这一案就永远结不了。”
“结不了会怎么样?”
“每年十五念一遍,每年十六沉一回。”她说,“他们拿这个当规矩。规矩里有一处对不上,他们就还能再念一年。”
“他们靠这一处,再续你一年?”
“不。”阿窈说,“我靠这一处,多留一年。”
她抬起眼睛。那一下她说得很轻,可她的呼吸在这句话中间停了一次。三十年前我数过她的呼吸,一分十九秒五个字。这一句更快。
“他们先记下来,再定下来。”她说,“记的时候还不算数,定下来才算数。我死的那天他们没记,那天他们只顾着把我按下去。”
我没有说话。走了三步,她停下。
“沈昭。”她说。
她叫的是我的名字。我没有死在门口。可我还是站起来了,两只手垂在身侧,攥着袖口。
“跟我走。”阿窈说,“你要看的东西,在他们念完之前看。”
村里点簿子的地方不是祠堂。是塘边。塘边搭了一个台子,很矮,四根木柱撑着一块门板。门板上挂着一盏红灯笼,红得很正。台子前头摆着二十几把椅子,坐满了人。十九个村里人,加上我,加上她。她走到最边上,在最后一把椅子前面站住,没有坐。她不是被请来的那个。她是自己走来的。
台上站着一个人。那是一个穿蓝衫的胖子,戴一顶乌纱帽,手里拿一卷册子。他说话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像在报数。台下的人管他叫县令。我第一眼看见他,先看见的是他官服上那排扣子。我数了一遍。
三颗。我数错了。我又数了一遍,还是三颗。我用我们那行的数法重数:从上往下点,点到第三颗的时候眼睛应该回到第一颗。回不去。后来我才知道——那件官服本来是四颗。他自己数错了,数成三颗。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少一颗,每天早上扣三颗,扣完上堂。
三十年了。他每天少扣一颗,照规矩。底下的人应“照规矩”不是一个人一个人响的。是一起响的,二十几个人同时出声,音高一样,前后不差半拍。我数了三下。三下的间隔,跟我数自己的心跳一样。这不是二十几个人。这是二十几张嘴被同一个东西牵着念。
“丙子年七月十六。”县令说,“沉塘一名。”
台下没有人动。
“陈门新妇。”县令把册子翻开,“阿窈。”
我的耳朵里“嗡”的一声。那三个字从他嘴里出来的时候,比夜里所有的事都响。她站在我旁边,没有动。
“丙子年七月十六。”那胖子又念了一遍,“沉塘一名。”
“他念的是名字。”我把手按在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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