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怪谈:我的爱好是攻略女诡异

通关与代价(三)

发布时间:2026-10-27 15:38:53

县令鬼看着那块木牌。他看了很久。然后他把册子翻开,翻到最后一页,用手指按住。

“丙子年七月十六。”县令鬼念的时候,整个祠堂的灯全矮了一寸。

“沉塘一名。”底下三十七个人一起跪下去。纸的声音。

“底下压着的两个字。一个是——”县令鬼停了。他的手指在那两个字上按住。他抬头看我。

“我念不出来。”

我问:“为什么。”

“因为那两个字,不是我写的。我念的是我的本分。本分里的字我不改,不添,不削。”

我问:“那是谁添的。”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三十年了。”

县令鬼说“我不知道”的时候,我的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一下。那是这三天里,我在这个村子里听到的第一句我不知道。我把手放回胸口。

“你不知道。可你每天念它。”

“我每天念它。”

“你念了三十年,一个错字。”我说,“县令,你那不算清白。”

他没有发怒。他把手指从册子上拿开。

“丙子年七月十六。”县令鬼说,“沉塘一名。”

这一次他念得很轻。

“陈门新妇。”

底下没有人应。那一句念完,祠堂里所有的蜡烛同时灭了一瞬,又亮起来。我听见案上那面旧鼓响了一声。很闷。像有人在很深的地方敲。

天亮之前,声音来了。不是哭声,不是锣声,不是笔声。是一个人的声音,从很平的地方传过来,像贴着我的耳朵说的。跟我在自己手机里听见的那一句一模一样。《红轿》副本,结算前夜。玩家:待确认。通关条件已满足:破案。

“破案。”我听见自己说,“什么算破案。”

本案已查明三事。

一、沉塘一名,名非其名。

二、名系朱砂后添。

三、后添者,非县令所书。

本案查明的三事,皆出自县令三十年前的簿。第四条:谁改的名。未查明。我把两只手垂下来。玩家,你已破案一半。未查明的一半,不影响通关。我问:“为什么。”因为通关只需要一份可以结的账。那个声音说得很慢,很客气,这三十年来,本副本的账一直结不掉。今日结掉了。

“她的案子结掉了?”我问。结了。

“她还沉在塘里。”

案结,人不出。那声音说,这是规矩。照规矩。我把木牌从地上捡起来,重新揣好。

“你姓什么。”我问。那个声音停了一下。那个声音:我不姓什么。

“你叫什么。”我问。照规矩,这一句不必答你。

“那你为什么答前面那几句。”我问。

因为前面那几句,照规矩我必须答。我在心里把这句话记住了。那个声音又响了。玩家《待确认》,副本奖励已备。

一、放你出村。

二、还你三年阳寿。

三、

它停了一下。停得很久,久到我以为它说完了。祠堂里那三十七张嘴,这一刻全闭着。一个都没开。我这才明白它们不是不说话——是有人在数。三十七张嘴开合了三十年,今天有一个地方不一样,它们就都停下来看。

三、抹掉你记住她的部分。

第三条为自愿。你若不取,此生记得她的每一次呼吸、每一句话、她站在水里的每一个位置。第七条不保护记得的人。你若取此条,你仍能通关,仍能活,仍能出村。只是往后,你不会再想起她。我站在原地。

我没有立刻答。那天早上我出门的时候,柜子里有一张黄纸,写着我姓什么,名字那一栏空着。空着的时候我师傅问我为什么不填。我说,填了也没人认。师傅说,那你填它干什么。我说,填了它就存在。——那是我这三年里,唯一一次觉得自己把话说对了。我把化妆箱的搭扣摸了一下,又放开。

“我问你一件事。”那声音:请讲。

“这条是谁提出来的。”我问。

系统所拟。

我问:“系统是谁。”那个声音停了一下。比刚才久。我是掌簿。

“你记了三十年。”掌簿:照规矩,一笔不落。

“你记得她吗。”我问。掌簿:我记得。

“你记得什么。”我问。

我记得她死的时候二十七岁。记得她嫁的那年夫亡。记得她走路左脚先迈。它顿了一下。我记得她被沉塘那天没有喊。她只喊过一次。她喊的不是自己的名字。我的手指在箱子的搭扣上收紧了。

“她喊的什么。”我问。照规矩,这一句我不必答你。我笑了一下。

“那我也有一句不必答你的话。我也有一句不答。”

可以。奖励三,请领取或不领取。我把化妆箱放在地上,把箱盖打开,从里面把那张黄纸取出来。上面只有我的姓。

“我不要。”我说。掌簿:理由。

“第七条写的是不要叫她的名字。第七条里没有一条,说记得她要罚。”第七条不保护记得的人。

“第七条是活人写的。”我说,“活人写的时候,只想着怎么让鬼出不去。他们没写记得这条,因为他们不敢写。他们要是敢写,他们就得回答一个问题:记得她的人,凭什么要罚。”

……

“他们答不上来。所以他们就不写。三十年不写,你们就当这条规矩本来就有。”奖励为系统所拟。

“谁拟的。”我问。照规矩,不必答。

“那就是有人拟的。”我说,“拟的人不写名字。你们就都当它是规矩。”

那个声音很久没有出声。我把那张黄纸折起来,放回箱盖内侧。

“我不要这一条。我也不要你们加的这一条。”掌簿:请讲明。

“我要的是把她的名字写回去。”我说,“写回去得写是谁写错的、什么时候写错的、用什么写错的。这三样你们一样都不肯写。你们就想让我忘了。”

掌簿:已记。

“记下了没有?”我问。掌簿:记下了。

“那你还问我第二遍?”我问。照规矩,问一次。

“我已经答了。”

照规矩,答一次。我把箱盖扣上。《红轿》副本,结算前夜结束。通关判定:破案式通关。奖励三:未领取。玩家《待确认》,你将带着她的全部记忆离开本副本。系统提示:第七条不保护记得的人。再提示一次。

“我听见了。”我把搭扣上的手指松开。

已记录。副本加载中。请勿在加载完成前呼唤案中之名。我没有呼唤。天亮的时候,红灯笼一盏一盏在村口亮起来。我往村口走。走出十几步,我回过头。她还站在石阶上。灯笼在她头顶,红的。水已经退到石阶下面去了,露出一截湿的泥。

泥上有两行脚印。一行赤脚的,从水里上来,一深一浅。一行布鞋的,从祠堂那边过来。两行脚印在石阶上并到了一起,往同一个方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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