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挂着,人能一直找。”县令鬼说,“可案挂着,人不能动。你动不了凶手,就动得了自己。所以这十一个人,每一个都在另立之后,死了。”
“死在规矩上,还是死在别的上?”
“他们自己走到桩那儿去的。”县令鬼看着我,“我没有派人。我只记他们的名字,记的是‘自往’。”
孟姜在堂下抬起头。
“那不也是杀。”孟姜说。
“那不是杀。”县令鬼说,“规矩没有一条不许人往桩那边走。他们走的是路。走路不违规。”
“可你记的是‘自往’?”
“我记的是我看见的。”县令鬼说,“我看见一个人走到桩那儿,站住。我没有看见谁推他。我不记我没看见的。”
我把这句话在心里放了很久。他不是不知道。他是只写他看见的那一段。
“那你今天看见谁站在我这儿?”我说。他低头看册子。
“我看见一个自称沈昭的人,站在堂下,报不上名。”县令鬼说,“我看见他的手在胸口上。这是他两天里第三次按。”
“你数着呢?”
“我记着。”县令鬼说,“我记一切我看见的。这是我该做的。”
“那我问你一件你看见的事。”我把手从胸口放下来,“三十年前那一夜,你看见了吗?”
堂里静了。老头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县令鬼没有翻册子。
“我没看见。”县令鬼说。
“那你为什么记了三十年?”
“因为我不在那儿。”县令鬼说,“我是照规矩办事的人。我不在现场,我就没有凭。没有凭我不记。这是规矩第三条。”
“三十年前那一夜,你在做什么?”我说。
他沉默了三息。那三息里,我听见孟姜在堂下把气**去又放出来。
“我在县里。”县令鬼说,“我在县里点我的名。”
“点谁的?”
“点我的。”县令鬼说,“我是官。官每天要点自己的名。我三十年前点过三十年前的我。”
“我这一辈子,只点过我自己的名。”县令鬼把册子往前推了半寸,“别人的名,都是掌簿点。”
“那你为什么不点他的?”
“你问的是哪一个?”县令鬼问。
“掌簿的。”
县令鬼把册子合上。啪。这一声很轻,可堂里所有人都听见了。
“不点。”县令鬼说,“照规矩,记账的不列在册正。”
“为什么不列?”
“因为记账的要是上了正册,”县令鬼说,“那全村的人死了,他一个人记着。他记的东西就成了他一个人的话。”
“这规矩是他自己定的。”县令鬼把惊堂木拿起来,捏在手里,“定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他答了一句话。原话是:我不列正册,账就是账,不是我。”
我听见孟姜在旁边小声说了一句。
“他倒想得清楚。”孟姜说。县令鬼没有理她。
“沈昭。”县令鬼说,“你要另立,我准了。你要查,我给你两条路。一条是找到凭。找到凭,我录。三日之内找到,就算数。”
“另一条?”
“另一条是等。”县令鬼说,“等下一个来报自己名字的人。三十年了,我这儿等着的人不少。你等的那个也许早就等过了。”
“我不等。”
“那就找凭。”县令鬼说。
“三日。”我把两只手垂下来。
“三日。”县令鬼说,“第三日日落,我开第二审。到时候你要是没有凭,另立作废。”
“作废会怎么样?”
“那就没有你的事了。”县令鬼看着我,“你另立的是那一夜的事。你手上没有凭,那一夜还是那一一夜。”
“那我另立作废了,还能告别人吗?”
“能。”县令鬼说,“你随时来。随时来,另立编号往后排。”
我把这句话在心里翻过来。随时来。他不是不让我告。他是不让我停。堂外有人叫我。从很低很低的地方传上来,穿过堂门的门槛,穿过我脚下这块砖。这次叫的是“沈昭”。
“听见了。”县令鬼把册子合上,“你本可以不应。”
“我也没有应。”
“你第一夜应了半声。”县令鬼说,“我念你的名字时,堂上已录。”
“我只张了嘴。”
“张嘴就是应。”县令鬼说,“规矩上写的是‘不可应’,不是‘不可出声’。”
“那我认。”我把两只手垂在身侧,“我应了。”
“你认得太快。”县令鬼说,“你没听明白。”
“我听明白了。”我说,“规矩上写的是不可应。规矩没写应了会怎么样,可规矩写了别的六条,那六条都是不许做什么。”
“七条都是不许。”我抬起头看他。
“所以?”县令鬼问。
“所以这七条里,缺一条。”我说,“没有哪一条写着‘应了如何’。”
县令鬼的手指在惊堂木上按住了。他很久没有说话。
“三十年了。”县令鬼终于开口,“没有人在这堂上说过这句话。”
他站起来,走到我面前。官服的补子上绣着一只鸟。他走得很稳,靴底踩在砖上没有一点声音。他在我面前站定。然后他抬起手,指着我的额头。
“记。”县令鬼在我额头上写了两个字。
我不知道他写的是什么。我只知道写的时候有一点凉。写完,他退回高背椅后面坐下。
“本案第一审毕。”县令鬼说,“原告沈昭,无凭,另立,编号桩三十七。被告:桩下有名者。”
“被告应传未到。”县令鬼抬起头,看着堂下的我。
惊堂木响了一下。堂外那个叫我名字的声音,一下就停了。姜素娥从门外的阴影里走进来。她走到堂门和门槛之间那块地方,停住。她往前挪了半步,挡在我和堂门之间。县令鬼没有问她是谁。他看着她,看了很久。
“你是桩下的人。”
“我是。”
“你不在册上。”
“我不在册上。”姜素娥说,“我三十年前就不在。”
“报上名来。”县令鬼把笔拿起来,“堂上所陈,必须报上名来。”
她没有报。她站在那儿,背对着我,两只手垂在麻衣的两侧,麻绳在腰上绕三圈,打着一个死结。
“你不报,我不能录。”县令鬼说,“你不报,我也不能驳。”
“嗯。”
“你听不懂规矩。”
“我听懂。”姜素娥说,“我三十年前就不懂了。”
他坐着,她站着,中间隔着一块砖。过了很久,他伸手把自己前襟上那颗扣子往上又挪了半寸。
“退下。”县令鬼把笔搁下。她没有退。
“我说退下。”县令鬼说,“你挡着堂门了。”
她往旁边挪了一步。只一步。她挪到门槛里面去了。她没有再往前,也没有再退。她侧过身站在堂门边上,离我三步,离县令鬼五步。
“你刚才那半步。”我说。声音压得很低,低到我自己的耳朵先听见。
“不必。”姜素娥背对着我,两只手垂在麻衣两侧。
“我记着。”她的右手抬起来,按在腰上那个死结上。按了一会儿。
“记着就是欠着。”姜素娥说,“这话是我自己说的。”
“那我不欠。”我说,“我谢你。”
“莫谢。”姜素娥说。
她说完这两个字,手从绳结上滑下来,在麻衣上蹭了一下,蹭得很用力,蹭出一道干响。堂上没人说话。县令鬼在翻卷宗,翻得很慢。我们那行有一句话:家属说“谢谢”,我们答“应该的”,这一来一回就散了。她这一声“莫谢”
不是给我挡的,是给她自己挡的——挡一下,这一笔就不落地。
我这才看见她的脸侧过来一点。她的眼睛落在地上。惊堂木又响了一下。
“传下一案。”县令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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