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蹲在二手市场的旧货堆里,指尖蹭了一手灰。
手机在裤兜里震个不停,不用看也知道是我妈发的语音,内容无非是催我回去相亲,说隔壁王姨介绍的那个公务员稳重踏实,不像我,守着个半死不活的旧物修复铺子,整天跟些破烂打交道。
我按了静音,目光落在角落里的一只老式机械闹钟上。
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产品,绿色的外壳已经泛黄,玻璃罩上有几道裂痕。但在我眼里,它的“气色”很不好。所谓的“气色”,是我从小就能看见的东西——万物皆有灵,也皆有“色”。健康的物件是温润的暖黄,被人珍视过的会带一点橙红,而被厌弃、丢弃的,则是死气沉沉的灰黑。
这只闹钟,灰得发暗,像快要断气的病人。
我叹了口气,刚想把它捡起来,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横插过来,先一步握住了它。
那只手很好看,腕骨凌厉,皮肤是那种常年不见光的小麦色,袖口挽到手肘,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但在我眼里,这只手的“气色”却极其古怪——它不是正常的肉色,而是缠绕着一层极淡的、几乎看不见的青金色光晕,像是某种兽类的鳞片反光。
我顺着那只手往上看。
黑色的高定衬衫,领口松了两颗扣子,喉结突出。再往上,是一张我死都不会忘记的脸。
陆砚辞。
我的前任,或者说,甩了我之后消失三年的前任。
他比我记忆中更冷硬了,眉眼像是被刀削过一样锋利,那双总是没什么情绪的眼睛垂下来,看着我,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让开。”他说,声音低沉,带着一种久居上位的疏离感。
我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没动声色,顺势收回手,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陆先生也来对旧货感兴趣?这可不像是你的风格。”
三年前,陆砚辞是个连衬衫褶皱都要熨烫平整的完美主义者,怎么会来这种满是灰尘的地方淘货?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捏着那只闹钟,指腹摩挲着上面的裂痕。我眼睁睁看着那层灰败的气息在他掌心下似乎凝滞了,不再扩散。
“这只钟,”他开口,语气平淡得像在谈论天气,“我要了。”
我扯了扯嘴角:“先来后到,我刚看上的。”
其实我对这破钟没多大兴趣,但我就是不想让他顺心。三年前他甩开我手的时候,也是这副表情,好像我只是他日程表上一个无关紧要的误差。
陆砚辞终于抬眼正眼看我。他的瞳孔颜色很深,像两潭不见底的墨,盯得人心里发毛。“宋今昭,”他叫了我的名字,停顿了一下,像是在确认什么,“你还在做这种没意义的事?”
又是这句话。
三年前分手那天,他也这么说。那时我刚接手家里的修复铺子,他说:“整天对着这些死物,你能看到什么未来?”然后转身走了,连头都没回。
现在他又来了。
我压下心里的涩意,仰头看他,笑得漫不经心:“有没有意义,跟你没关系了吧?陆总日理万机,怎么有空来这种脏地方?”
他没有理会我的嘲讽,目光却忽然落在我右手手腕上。那里戴着我从不离身的一串小叶紫檀珠子。那是奶奶留下的,在我眼里,它散发着整片旧货市场里最纯净的琥珀色光晕。
他的眼神变了变,那层青金色的光晕似乎波动了一下。
“你的眼睛,”他低声说,“还是那样。”
我心里一惊。他知道?他知道我能看见这些东西的“气色”?当年在一起的时候,我只当这是天生的怪病,从未跟他细说过。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掏出钱包,抽出一张黑卡递给旁边的摊主,声音不容置疑:“东西我要了,另外,这姑娘手里那串珠子,开个价。”
摊主是个一脸横肉的大叔,看见黑卡眼睛都亮了,但看向我,有些为难。
我差点气笑了。
“陆砚辞,你疯了吧?”我攥紧了手腕,珠子硌得掌心生疼,“我不卖。”
陆砚辞往前逼近一步,身上那股冷冽的松木香瞬间笼罩过来。他很高,我穿着平底鞋才到他肩膀,这个角度,只能看见他绷紧的下颌线。
“宋今昭,”他声音压低,带着一种我听不懂的复杂情绪,“有些东西,留着对你没好处。”
“什么意思?”
他没有回答,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他眼底闪过一丝极快的痛苦,快得像是错觉。
这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松开捏着闹钟的手,接起电话,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的脸色更沉了几分。
挂了电话,他盯着那只闹钟,又看了看我,最后竟然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夹在了那只闹钟的裂缝里。
“今晚八点,来这里找我。”他把闹钟扔回货堆,转身便走,风衣下摆在空气中划出一道冷硬的弧度。
我愣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嘈杂的人群里。
捡起那只闹钟,夹在裂缝里的名片触感冰凉。纯黑的底,只有一串地址和一个名字:陆砚辞,观*庄。
旁边还写了一行极小的钢笔字,笔锋凌厉:
“别碰那盏灯。”
什么灯?
我心里嘀咕,翻过闹钟的底部,准备看看值不值得修。结果这一看,我浑身的血液几乎瞬间凝固。
在闹钟生锈的金属底座上,刻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小字。那字迹很新,不像是几十年前刻上去的。
上面写着:“宋今昭的眼睛,是钥匙。”
我猛地抬头看向陆砚辞离开的方向,心脏狂跳。
我能看见万物“气色”的秘密,除了死去的奶奶,这世上应该没人知道。陆砚辞怎么会知道?而且,这字迹……我太熟悉了。
这是我失踪了整整三年的弟弟,宋今泽的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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